商品訊息功能 : 豪門家族的過往,數不盡的變調故事,每個人都知道,真相不是真相,謊言更勝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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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徒
豪門家族的過往,數不盡的變調故事 每個人都知道,真相不是真相,謊言更勝謊言
內容簡介
看完後絕對想找人討論 我們曾經在這裡,今年夏天。 我的記憶被駭了,我的腦子受傷了。 我只想知道,十五歲的夏天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有時,事情往往在我們不注意的地方悄悄崩壞…… ──人人熱烈討論,驚駭襲捲33國書市── ★亞馬遜書店2015此生必讀百大青少年好書 ★《紐約時報》2014年最受矚目選書 ★《時代雜誌》2014年最佳青少年選書 ★《出版人週刊》2014年最佳好書 ★ 美國全國廣播電台2014年好書 ★ 號角圖書2014年最佳小說 ★「好讀」網站2014年最佳青少年小說 ★BuzzFeed網站2014 年最佳青少年小說 我要警告在看《騙徒》的人。 小心你們的下巴掉到地上。真的,真的有這麼厲害。 我們是辛克萊家族。 我們不虞匱乏。 不會有人犯錯。 夏天時,我們多半待在外海的美麗小島避暑。 也許,讓你知道這些就夠了。 名人推薦 美好的日子總是一去不復返的,而那永遠糾纏不清的家族關係,說穿了,所有人的掙扎與虛無,都旨在追求一件事,就是「被愛」的證明。──天才小說家 何曼莊 專文推薦 ★★★ 驚悚絕美、細膩優異,本書縈繞不去,令人難以忘懷。──約翰.格林,《生命中的美好缺憾》暢銷作家 好看到令人起雞皮疙瘩。── BuzzFeed.com,2014最佳小說 E.蘿哈特再次創造出一本讓人讚嘆的全新小說。我一向欣賞精心構築的家族劇情,捧書之餘,字裡行間令人深切著迷,懸疑謎團更是揮之不去。結局絕對在讀者意料之外。──名演員馬丁.蕭特2014選書 探討上流社會的內幕、少年戀情的曖昧與一場難以挽回的悲劇。──《索爾茲伯里郵報》 一本工於心計、構思巧妙、扣人心弦的小說,驚奇連連,我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一口氣將它看完了。──《衛報》 令人難以抗拒,小說就如懸疑緊張的一顆定時炸彈。勇敢嘗試的題材,筆觸絲絲入扣,情節詭譎機智,文句優美動人。E.蘿哈特精確描寫了一群青少年奇情頹廢的夏日月夜。──《紐約時報》書評 震撼刺激、美麗精湛的抒情文筆,字裡行間餘音繞樑,E.蘿哈特為我們開展一齣驚心動魄的家族悲劇,留存世代的芥蒂一夕揭露。結局到底如何?噓……才不告訴你們呢(但真的很怪誕詭異),肯定讓你拍案叫絕!──《書單》星級書評 E.蘿哈特創造了難解的謎題,多數讀者根本對結局毫無所悉,看完後必立刻從首頁再次仔細玩味推敲,才能發現個中機密。主角以最刻骨銘心的方式體認了家族的真義,以及失去真正重要的人的椎心痛楚。──《出版人週刊》星級書評 曲折縝密,殘酷無情又生動巧妙,人物躍然紙上,令人愛不釋手。──《科克斯書評》星級書評 令人神經緊繃的推理情節,帶著一絲不安與迷惘……最終的揭示令人震驚,讀者隨著人物遭遇悲劇,心情也跟著起伏。──《號角圖書》星級書評 本書讓我們大呼驚奇……這是我們唯一可以告訴你的內容,今年夏天,大家肯定拿著這本書一讀再讀。它曲折神祕,意外的結局讓你跌破眼鏡。──吉羅森.菲爾德 ,MTV新聞 費解複雜的謎團。情節曲折、節奏緊湊,迎合年輕讀者的精彩小說。──《華爾街日報》 一個家族,沉浸在自己創造的神話中,難以脫身。可悲、美妙,卻又再真實不過。──史考特.韋斯特費德,《醜人兒》、《重生世界》暢銷作家 我已經看過並愛上了每一本E.蘿哈特的作品 ,而《騙徒》兀自鶴立。黑暗陰鬱、絲絲入扣、令人心碎,這本書從第一頁就讓你入迷,不會讓你輕易放手。──羅賓 · 瓦瑟曼,《黑暗甦醒》暢銷作家 眼見,不一定為真:《騙徒》讓我們透視「完美世界的殘酷內在」。──卡羅爾?菲茨傑拉德,《好書》記者 口耳相傳,超乎期待的好書。──蘿倫?奧利佛,《恐懼遊戲》、《還有機會說再見》暢銷作家 E.蘿哈特的最新小說將席捲愛書一族。華麗巧思的情節與人物描述,讓結局猶如洶湧浪潮,使讀者臣服……這是一個愛的故事,也是心理大謎。情節步步懸疑,讓我們回頭尋找線索,原來一切早已坦然於我們面前。──《書架意識》星級書評 引人入勝的懸疑情節,在你看完後仍讚嘆難捨。── Hypable.com「週末閱讀」 近乎完美的故事,讀者彷彿身歷其境。──Bustle.com,2014最佳青少年小說 E.蘿哈特的《騙徒》是趣味與悲傷的綜合。──USAToday.com「必讀小說」前所未有的震撼結局。─SLJ.com 《騙徒》超讚,我感覺自己被這本書輾了一圈,太不可思議了!──保羅.歐澤思基,本書讀者 E.蘿哈特的新書某天出現在我眼前,結果我根本熬夜一整晚,只為了把它看完。我的老天,太酷了。──@MaureenJohnson,本書讀者 大宅門後的風起雲湧、引人入勝,每天一打開電腦,我就無法收手,只想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情?至一切昭然若揭,只想立馬找人分享E.蘿哈特精心擘畫的聳動情節!──本書譯者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E.蘿哈特 E. Lockhart 《紐約時報》暢銷作家,曾獲普林茲文學獎、美國國家圖書獎決選、最佳兒童青少年部落格小說獎;作品有《法藍基.藍道──班克斯不堪回首的過去》(The Disreputable History of Frankie Landau-Banks)、《大戲劇》(Dramarama)、《牆上的蒼蠅》(Fly on the Wall)、《男友清單》(Boyfriend List)、《使壞指南》(How to Be Bad)等。現居紐約。 譯者簡介 陳佳琳 台灣大學外文系畢業,現為專職文字工作者,擅長翻譯輕文學、兒少文學與推理小說;譯作包括:《在我墳上起舞》、《來自無人地帶的明信片》、《P.S.我愛你》、《一日?一生》、《一刀未剪的童年》、《飄浮男孩》、《驚奇少年的冒險旅程》、《娥蘇拉的生生世世》等。
序
導讀 第一世界的憂傷 ◎何曼莊(小說家) 我曾經聽人說過,某人的媽媽受重度憂鬱症所苦,整整十年無法下床。 「好可憐喔。」轉述的人說。 等等,十年不下床?我心裡好像有了譜,我問:「他們家在哪?」 答案是紐約市布朗克斯南邊非常高級一個猶太人社區,那一排山坡上的美麗宅邸,跟布朗克斯大量的國宅與勞工階級風貌形成對比。 任何人都可能得到憂鬱症,但是能夠在財力、人力上負擔十年不下床的女主人,通常是望族豪門之後,端坐日薄西山的家業,躺在厚重天鵝絨窗簾遮蔽的陰暗臥房裡,度過食慾低落的日夜。這種情況有一個現在流行的用語可以形容,叫做「第一世界問題(The First World Problem)」。 一翻開《騙徒》我就感到熟悉:人丁漸疏的大豪宅、小孩子躲在蒙塵的圖書室裡玩、每年跟大人到巴黎或義大利度過夏天是理所當然的;她的外公在廚房裡讀的是《瑪莎葡萄園時報》──那是許多政治人物與富豪的夏季別墅所在地;當她在家看小說時,身邊圍繞的是成群的純種黃金獵犬,就像所有辛克萊家族成員一樣,擁有完美的天然金髮。 那個金髮女孩凱登絲,就是這本第一人稱敘事小說的主角,如果你跟凱登絲回家過暑假一定會大開眼界,因為她家真的很誇張:家族專屬的私人小島;每天划船;野餐、曬太陽;家裡有各種寶貝、珍奇異獸的標本;隨時有吃不完的食物與飲料,而且大人幾乎整天不管你。但憑良心講,凱登絲就是那種我絕對不要跟她回家過感恩節的同學,因為我覺得她家一定又大又空有回音,角落會傳來鬼哭的聲音,結果只是她家的老女傭,大家都會說她父親一定會回來但是到最後晚餐桌上還是多了一個空位,她媽媽應該是會在餐桌上突然抓狂然後哭起來的神經病貴婦……,而且你看看凱登絲本人,這種人在學校裡真是夠討人厭的了,老是請假去看她家專屬的昂貴醫生,說她有創傷後失憶那些無病呻吟的症狀,對,她老是說會頭痛,還有一大堆關於頭顱的魔幻寫實比喻──真有那麼痛嗎?我不相信,她一定是那種大驚小怪的富家女,有一大堆心理疾病,其實只是因為吃飽太閒。 直到你發現事情的真相,原來她不是裝的…… 這是典型新英格蘭與紐約州的老豪門家族寫照,透過女孩充滿創傷的童年訴說富豪家族的沒落。那個女孩的慘綠青春,充滿著家庭醫生的會面、止痛藥、寄出後下落不明的情書、寶藍色義大利馬桶、百大文學名著,各式淡淡夏日憂傷跟偶爾出現的父親,絮絮叨叨地像蠶絲被上的刺繡細節,而這些細節代表的,是一個階級的財力與可揮霍的時間、養尊處優的空虛與寂寞、也訴說著那曾經輝煌的社會階級正在衰敗。然而為什麼一個美東天龍國家道中落女孩的成長故事會跟我們有關呢? 凱登絲的外公是他那一代的菁英,良好的家世與教育、安逸的生活、資本家的賺錢方式──以及世界旅行──那個時代的上流社會用異國紀念品妝飾他們優雅的鄉居生活:從中國買來的象牙與犀牛角擺設,在手中拿著iPad的千禧年世代孫女看來,只是大而無當、並且可能違反環保公約的老舊價值,她會對外公說:「你不要叫人家老中(對華人輕視的稱呼)。」而外公則推薦她讀沙特的《存在與虛無》。 無論富豪或平民,美國或台灣,三代同堂的家庭關係總是這樣微妙地互相牽制、互相怨懟、又離不開彼此,中間的壯年世代每次回老家總是帶著盤算、心想對於家產老人到底是怎麼想的;小孩對大人的明爭暗鬥心知肚明,卻覺得無聊,也因為家人在一起總是吵架而覺得嫌惡不已。老人知道時不我予,但卻心有不甘,為什麼,那美好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呢? 美好的日子總是一去不復返的,而那永遠糾纏不清的家族關係,說穿了,所有人的掙扎與虛無,都旨在追求一件事,就是「被愛」的證明。
內容連載
1. 歡迎大駕光臨,認識美麗的辛克萊家族。 這個家族沒有罪犯。 沒有人得了毒癮。 更找不到什麼遜咖。 辛克萊家族的成員矯健靈活、高帥俏麗。我們承襲祖先的豐厚家產,世代支持民主黨。我們的微笑誠懇燦爛,下巴寬闊方正,發球總是犀利精準。 儘管離婚曾令我們痛徹心扉,但無所謂,我們旋即恢復正常了;即將告罄的信託基金,或廚房流理台堆積如山的信用卡帳單,我們並不放在眼裡;對於床頭櫃滿坑滿谷的藥瓶,我們更視而不見。 甚至,就算我們其中之一曾經如此無可救藥、義無反顧的墜入愛河,更是微不足道。 全心全意的, 深刻愛戀著對方,在所不惜。 我們可是辛克萊家族, 不虞匱乏, 不會有人犯錯。 夏天時,我們多半待在麻州外海的一座小島避暑。 也許,讓你知道這些就夠了。 2. 我的全名是凱登絲.辛克萊.伊斯曼。 我跟我媽與三條狗住在佛蒙特州的柏林頓。 我快滿十八歲了。 我有一張經常使用的圖書證,這差不多就是我所有的財產了,不過我住的那棟大房子可是塞滿了許多昂貴又一無是處的物品。 我曾經是金髮,如今我的頭髮是黑色的。 我曾經健康強壯,如今我脆弱纖瘦。 我曾經可愛活潑,如今我蒼白憔悴。 自從那次意外後,我的確深受嚴重偏頭痛之苦。 我的確無法容忍白癡愚行。 我喜歡這樣說話,你們看出來了嗎?「深受偏頭痛之苦」、「容忍白癡愚行」。 受苦,容忍。 你也許會說,聽起來彷彿我默默承擔了不少苦痛,其實,並不盡然。 要認識我,就從意外發生前開始吧。那年夏天的六月,我才十五歲。我爸隨著他更心愛的女人跑了。 爸是小有名氣的軍事史教授。當年,我全心全意的崇拜他。他總是穿著一件軟呢夾克,身材高瘦,習慣喝奶茶。他酷愛桌遊,每次都讓我贏。他喜歡遊艇與航海,教我划獨木舟;他熱衷騎單車、看書,以及參觀美術館。 他向來不愛狗,因此從他竟然默許那幾隻黃金獵犬睡在客廳沙發上,每天清晨甚至帶牠們走上三哩路,就可以看得出來他有多愛我媽。他從未喜歡過外公外婆,但他每年夏天居然可以陪我們到比其塢島的溫米爾大宅避暑,自己專心撰寫歷史戰役的文章,進餐時甚至能堆滿微笑,面對我媽家的親戚,從這一點,就知道他有多愛我和我媽。 那年六月,十五歲的夏天,爸宣布他即將離家,打算在兩天後棄我們而去。他告訴我媽,他不姓辛克萊,再也不想努力假裝自己屬於辛克萊家族了。他在宏偉的大宅,不能微笑,不想說謊,他並不是這美麗家族的一分子。 不能、不想、不是。 爸早就找好搬家公司的卡車,連要住的房子都租好了。他將最後一個行李箱放進賓士車後座(他只留了那輛SAAB轎車給我媽)之後,發動引擎。 接下來,我以為他掏出一把手槍,直直對準我的胸口開了一槍。站在草地上的我立刻往後跌倒。那彈孔又大又深,我的心臟就這麼從肋骨間掉落,滾進一處花叢。鮮血從我的傷口源源湧出。 然後流出我的眼眶 我的雙耳 我的嘴。 它嚐起來像鹽,帶著潰敗的味道。被人拋棄的恥辱鮮紅如血,在我家門前漫流成河,淹沒了門廊階梯與庭院磚道。我的心臟在牡丹花間抽搐顫抖,宛若不慎跳上岸的垂死鱒魚。 媽很不以為然。她開口要我控制情緒。 妳給我冷靜點,立刻,就是現在,她說。 妳本來就該冷靜。妳做得到。 不要丟人現眼,她告訴我。好好深呼吸,然後坐起來。 我照著她的話做了。 我現在只剩下她了。 爸將車開下小山丘時,我與媽揚起驕傲剛正的下巴,走進屋內,將他曾經送給我們的禮物當成沒人要的垃圾,悉數淨空:珠寶、衣服、書。接下來幾天,我們處理了我父母一起買的沙發與躺椅。他們倆在婚禮上用過的全套瓷器、銀製餐具以及當天的相簿,也一併丟棄。 我們添購了全新的家具。請來一位設計師。訂了第凡內的餐具。我們花了一整天走遍城裡的大小藝廊,買了幾幅畫,以便填滿牆壁的空間。 我們請外公的律師確保我媽的資產安全無虞。 然後我們打包行李,出發前往比其塢島。 3. 潘妮、佳莉與貝絲是笛波與哈力斯.辛克萊夫婦的掌上明珠。哈力斯二十一歲從哈佛畢業後便繼承家產,將我永遠搞不懂的某種家族事業發揚光大,累積辛克萊家族的財富。除了房子與土地,他在股市也無往不利,娶了笛波後,哈力斯讓她成為賢內助,也經常送她珠寶與帆船,顯然她的日子也過得很開心自在。 外公唯一的遺憾就是沒有生下兒子,但這無所謂。辛克萊家的女兒得天獨厚又吃苦耐勞。她們身材高挑、生性開朗又家財萬貫,簡直就像童話故事裡的公主。她們在波士頓、哈佛校園與瑪莎葡萄園聲名遠播,大家都知道她們總是身穿一襲喀什米爾開襟毛衣,在熱鬧的大型派對都能瞥見她們的倩影,活脫脫就是傳奇中的傳奇。她們往來的盡是豪門貴族與文人雅士,在大宅深居簡出,擺設全是珍玩奇物。 外公與笛波外婆非常疼愛女兒,對她們一視同仁。女兒出嫁時,夫婦倆為她們舉辦了華麗鋪張的婚宴,燻鮭魚與豎琴家是一定得出現的配角。後來,可愛的金髮孫兒一一出世,調皮有趣的黃金獵犬也加入家族成員行列。哈力斯與笛波對自己創造的美國可人兒再驕傲不過──至少當年是如此。 夫婦倆在布滿奇岩異石的私人小島蓋了三棟大宅,為每一棟房子取了名字:「溫米爾」給潘妮、「紅門」送給佳莉,「可墩塘」屬於貝絲。 我是辛克萊家族孫字輩中最年長的。未來,我將繼承小島、財富,以及大人所有的期望。 也許吧,我想。 4. 我、強尼、蜜蘭、蓋特。蓋特、蜜蘭、強尼,還有我。 家人管我們四個人叫「無賴幫」,也許因為我們名副其實吧。我們年齡相仿,全都在秋天出生。在島上渡假的那幾年,我們就是「麻煩」的代名詞。 蓋特從我們八歲那年也開始來島上過暑假。八歲的夏天,我們這麼稱呼它。 在那之前,蜜蘭、強尼和我還不是無賴幫,我們不過就是表姊弟罷了。 強尼極度煩人,他不喜歡跟女生玩;他活力充沛、勇往直前、狡詐陰險。當年他會用繩子「吊死」我們的芭比娃娃,拿樂高做的手槍追著我們跑。 蜜蘭甜美可愛、好奇心強、超級愛哭。當年她會陪著戴弗和雙胞胎,在大沙灘渡過閒散漫長的夏日午後。我則躺在「克來夢」大宅門廊的吊床畫素描或看書。 後來,蓋特到島上跟我們一起過暑假。 佳莉阿姨的丈夫在她懷著強尼的弟弟威爾時,離她而去。我不知道究竟發生什麼事,家人總是絕口不提。總而言之,我們八歲的那年夏天,威爾還是嬰兒,而佳莉已經在跟艾德約會了。 艾德是藝品經紀人,他很愛孩子。當我們聽到佳莉宣布要帶他來比其塢渡假時,她是這麼介紹他的。隨行者當然還有強尼與威爾寶寶。 那年夏天,他們是最後一批抵達比其塢的人,大夥兒幾乎都在碼頭,等待船緩緩駛近。外公將我高高抱起,讓我可以對著身穿橘色救生衣的強尼揮手,他也站在船首對大家吼叫。 笛波外婆站在我們身旁,她轉身在口袋裡翻找,掏出一顆薄荷糖,將包裝打開,把它塞進我嘴裡。 當外婆再度朝船的方向看時,她的表情頓時變了。我瞇起眼仔細觀察她看見了什麼。 佳莉抱著威爾下船,他穿著寶寶專用的黃色救生衣,白金色的頭髮閃亮發光,看見他時,大家無不高興歡呼。我們這群孩子還是嬰兒時,全都穿過那件寶寶救生衣。那頭金髮。這個我們幾乎還不認識的小男嬰,絕對是如假包換的辛克萊。 強尼跳上岸,將他的救生衣丟在碼頭上。首先,他衝到蜜蘭面前,踢了她一腳,然後再轉過頭來踹我,接著也踢了雙胞胎。他走到外公外婆面前,身體挺得筆直。 「好久不見,外公外婆。我希望這個暑假可以過得很開心。」 笛波抱抱他。「是你媽教你要這麼說的,對吧?」 「沒錯,」強尼說。「她還要我說,很高興能再見到你們。」 「乖。」 「我可以閃了嗎?」 笛波親吻他布滿雀斑的臉頰。「去吧。」 艾德走在強尼後面,他剛才幫忙員工將行李卸下遊艇。他身形高瘦,皮膚黝黑(後來我們才知道,皮膚黑是因為他有印度血統)。他戴著黑框眼鏡,一身帥氣的都會裝扮:亞麻西裝、條紋襯衫。長褲因為旅行起皺了。 外公放我下來。 笛波外婆的嘴抿成一條直線。然後她露齒微笑,迎向前。 「你一定就是艾德了。看到你真是讓我又驚又喜。」 他與外婆握手。「佳莉沒有告訴妳我們會來嗎?」 「她當然有告訴我。」 艾德看向我們這些純正的白人家族,而後轉身問佳莉。「蓋特呢?」 他們呼喊他的名字,他從船艙爬了出來,脫下救生背心,低頭解開鈕扣。 「爸,媽,」佳莉說,「我們把艾德的外甥也帶來了,他可以跟強尼作伴。這是蓋特.帕提爾。」 外公伸手拍拍蓋特的頭。「你好啊,年輕人。」 「您好。」 「他爸爸今年剛過世,」佳莉解釋。「他是強尼的超級好朋友。帶他來這裡渡假幾星期,可以讓艾德的姊姊輕鬆一下,也算是幫她一個大忙。蓋特,在這裡我們可以烤肉游泳,之前跟你提過的,記得嗎?」 但是蓋特沒有回答。他正凝視著我。 他的鼻梁挺直得很誇張,嘴唇彎成完美的弧形。他的皮膚是深棕色,頂著一頭烏黑捲髮。他看起來精力無窮,彷彿裝了彈簧,蓄勢待發。我總有一種他在追尋著什麼的感覺。他熱忱十足,卻又睿智深沉。野心勃勃,彷彿濃烈的黑咖啡。我可以這麼看著他,直到天荒地老。 我們的視線膠著。 我轉身跑開了。 蓋特跟在我身後。我可以聽見他的腳步聲迴盪在貫穿小島的木板步道上。 我不斷往前跑。他一路跟隨著我。 強尼就追在蓋特後方。蜜蘭緊跟在後。 大人們還在碼頭聊天,圍著艾德客氣寒暄,一面逗弄威爾寶寶。小鬼們則在做小鬼們會做的蠢事。 我們四個人停在可墩塘前方的小沙灘。這是一片狹長的沙岸,兩端高聳尖銳的岩石矗立著。當年那裡人跡罕至,因為大沙灘的白沙柔軟細緻,海草也比較少。 蜜蘭脫掉鞋子,其他人隨之跟進。我們將石頭丟進水裡。在天地間感覺我們的存在。 我將我們的名字寫在沙上。 凱登絲、蜜蘭、強尼、蓋特。 蓋特、強尼、蜜蘭、凱登絲。 故事就這麼開始了。 強尼懇求蓋特能待久一點。 他如願以償了。 第二年,他央求讓蓋特能待在島上一整個夏天。 強尼是長孫。我的外公外婆幾乎從未對強尼說「不」。 蓋特留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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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騙徒 作者 E.蘿哈特 譯自(原文書名) We Were Liars 譯者 陳佳琳 分類 文學小說 出版社 未來出版 出版日期 2015/06/26 ISBN 9789863207535 頁數 320 語言 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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